高级警察执法资格考试真题答案:案例分析题(三)(甘肃)
2025/4/3 15:01:43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高级警察执法资格考试真题答案:案例分析题(三)(甘肃)
案例三:曲某与其婆婆杜某住在东村同一院内。曲某住堂屋,杜某住偏房,二人因生活琐事常有矛盾。杜某去西村女儿宫某家暂住期间,天降大雨,其所住偏房因年久失修在雨中倒塌。宫某送杜某回家时,发现偏房倒塌,以为曲某所为,遂骂曲某并发生抓扯。其间,曲某用膝盖将宫某压倒在地,造成宫某6根肋骨骨折。宫某咬了曲某右手小指。经鉴定,曲某构成轻微伤,宫某构成轻伤一级。曲某、宫某报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请结合有关规定和案例三,指出该案可否适用刑事和解,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案,并说明理由。
答案: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不可以做出撤案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本题中,曲某与宫某系亲属关系,因家中琐事引发肢体冲突并导致轻伤的危害后果,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刑为三年以下,且不属于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本题中,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可以做出撤案的决定,和解协议只能作为诉讼阶段从宽处理的依据,公安机关可以据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或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可以据此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