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3/5 13:41:56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政治考核时提供,通过“公安一网通”查询并提取数据证明);
⑤需要放宽年龄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历的,需提供原任职消防救援队伍出具履历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履历证明应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和工作时间;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tz_xfdd@163.com(163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战斗员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若有提供伪造、虚假报名材料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邮箱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2日内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下旬。正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比例
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有以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不参与后续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招聘环节。
(1)体能项目测试成绩若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含)以上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前,将面试人选名单以邮箱方式通知应聘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精准要求
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6、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岗位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步、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单杠引体向上,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体能项目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双手各提1个15公斤壶铃5×40米折返成绩×3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项目测试方法见附件4)。
(3)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所有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7、面试
面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做法实施,主要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施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直接取消资格。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和公示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全部体能项目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其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折算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中依次择优选取,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对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存在任一项不合格的、或者放弃体检、或者放弃心理健康测评、又或者放弃聘用的,继续按照上述择优选取方法依次递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考生体检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聘。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2)个人体检。要求考生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中山市内三甲医院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机构统一指定为中山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59号),考生心理健康测评必须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下完成。招聘单位对考生私自心理健康测评的结果不予认可,心理健康测评提示心理状态存在异常(或提示中度及以上掩饰),评定为不合格,不予以招聘。每名考生只允许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测评,不予复检。
3、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
4、公示。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政治考核都合格,已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山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直接聘用规则:对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学类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经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若直接聘用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从符合直接聘用考生名单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择优直接聘用,直接聘用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人数。
2、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在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