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用工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4/8/27 11:13:41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4年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临时用工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试用期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务费100元。

  流程顺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试用-录用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33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秦皇岛市海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考报名处

  (三)报名须知:

  A.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初查,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后提交。

  (1)“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时用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不可更改格式)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个人征信证明

  (7)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请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缴纳考务费,缴费凭条归档。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秦皇岛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众号二维码附后),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公众号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B.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报名者均视为已阅读本《公告》。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C.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

  (四)资格审查:

  由秦皇岛市海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向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考试。收到《准考证》后证明确认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9日14:30—16:30

  笔试地点:秦皇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综合会议厅(红旗路339号)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等,重点考查考生政治业务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岗位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择题和理论答题,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如没有达到比例数的,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8月30日8:30-11:00查询成绩及面试考场,关注“秦皇岛人才网”公众号,通过笔试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

  面试时间:于8月30日下午13:00-19:00

  组织开展面试,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线下参加考试,关注“秦皇岛人才网”公众号查询面试考场,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人以内。

  面试地点:秦皇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会议室(红旗路339号)

  面试成绩确定后,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如没有达到招聘人数需求,另行组织招聘及公告)。

  面试成绩查询,2024年8月31日8:30-11:00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名单,关注“秦皇岛人才网”公众号,拟录用人员需提交30日内有效的体检报告。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自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分岗、比例要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对象。

  体检报告线下提交:

  秦皇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秦皇岛市海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考报名处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7:00前

  (七)公示

  考试入围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为五日,公示地点、时间另行确定。

  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者;体检、政审不合格者;自动放弃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政审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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