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省黑河嫩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报考条件
2025/5/21 12:48:39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嫩江市行政区域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含)前;
(四)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0日至2007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心健康,无文身,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附件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5、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考生报名结束后,于2025年6月9日至11日,持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嫩江市公安局6楼605室,进行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嫩江公安局”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聘用,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