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9/2 16:05:50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3张照片;④《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崇仁县公安局6楼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66号)。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13日(周六),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1:3进入面试;未达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储备库中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聘对象,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