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9/15 17:23:58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an.gov.cn/,下同)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9:00至2025年9月25日17:00。
2.报名方法。由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lnasgaj2025,下同),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相关证件资料。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资格审查(初审)。初审在网上进行,初审部门于2025年9月18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2:00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9月18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2:00,报考申请未通过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9月26日12: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打印准考证。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登录后即可在“准考证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如因准考证丢失影响后续招考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2日9:00。
5.报考人数要求。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1.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削减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加分政策。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在笔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10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3)见义勇为人员(加10分);
(4)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一项,不重复累加,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于2025年9月28日、29日9:00至17:00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鞍山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南侧)申请加分,逾期未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9月18日(含),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所有加分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需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遗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人民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政策有关事宜由鞍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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