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4/7 18:12:49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本次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驾驶技能考核(驾驶员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个人征信审核、考察政审、体格检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专职消防员岗位:资格初审→体能考核→面试→个人征信审核及考察政审→体格检查→公示录用。
2.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资格初审→体能考核→驾驶技能考核→面试→个人征信审核及考察政审→体格检查→公示录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方机构微信公众号(博莱聚贤)、蒙速招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10:00—2025年4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费120元,由应聘人员自理。
报名网站:登录“蒙速招”网站(http://ks.nmgmsz.com/exam/1953)《2025年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简章》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缴费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5日20:00
4.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16日11:00—2025年4月16日22:00。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
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将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犯罪证明(本人)、户口本(本人)、商业保单(短/长期意外伤害险)、其他印证资料上传至报名网站。
退役军人须上传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须上传退出登记表或原单位工作证明;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持有A类或B类驾驶证人员须上传A类或B类驾驶证或特种车辆驾驶资格证明;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或持有相关证书人员;消防员、体能特长生(持有国家体育总局、省、自治区、盟市级体育组织及体育院校授予的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经验人员);中共党员且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中共党员且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
注意:以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签署《既往病史及伤残情况承诺书》(附件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及《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6),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将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对《2025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报名咨询电话(后附)。
(7)考生报名后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即可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考生需在2025年4月15日20:00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8)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9)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及附件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参加体能测试,信息不能再进行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并重新进行提交,最终审查未通过将不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有关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参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规程及标准》执行(见附件2),共分为六个项目:①1000米跑、②单杠引体向上、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⑤100米跑、⑥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100分。考核结束后按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人选。如单项达到多人满分以上成绩,按项目的分类依据耗时短、距离长、数量多等的原则进行排名。考核分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全程录像拍摄,当场公布确认成绩。
2.体能测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
3.体能测试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乌斯太校区)。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本次体能测试人员须在4月17日7:30前到达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乌斯太校区);体能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体能测试时须严格服从体能测试工作人员管理,凡不遵守体能测试纪律,扰乱正常体能测试秩序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能测试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试期间,严禁家属陪同进入体能测试考点。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考生报名前本人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即可),并在报名时上传有效期内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单扫描件。
(五)驾驶技能考核
1.驾驶技能考核在指定场地进行,考核内容为侧位停车、倒库移库、半坡起步、3公里路面驾驶考核项目,驾驶员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驾驶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和所需携带资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驾驶技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
2.考核人员范围为持有A类或B类驾驶证报考人员,请参加驾驶技能考核人员携带A类或B类驾驶证原件。
(六)面试
1.消防员岗位根据体测成绩,驾驶员岗位根据体测+驾驶技能考核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未达标人员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进面结果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和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面试的题目回答完毕,回答完毕后由面试官进行评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6.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职消防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驾驶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考务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格检查
1.进入体格检查范围的人选。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体格检查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7)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格检查机构为阿拉善高新区指定医院,体格检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在体格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格检查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八)政治审核
1.应聘人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对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进行审核,同时对应聘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全面核查了解。对政治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排名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
2.个人征信考核及考察政审考核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有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排名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补录。
(九)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驾驶技能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续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对新招聘专职消防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专职消防员按照其岗位标准执行薪酬待遇。
2.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意见,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3)政府专职消防员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报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招聘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6)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7)与群众发生冲突、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8)伪造、篡改法律文书、档案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私自存留、损毁的;
(9)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财物;指定或者变相指定销售消防产品或者指定消防中介企业谋取利益的;
(10)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消防救援机构造成重大损害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人力资源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