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博士)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10/28 13:55:32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博士)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司法厅网站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7:00。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sfjyzzb@shandong.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公安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专科学段以来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国外学习成绩单,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8)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按类别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1)面试人选范围

  面试按照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等。

  (3)面试形式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各占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试讲、答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面试总成绩排序,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将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省司法厅网站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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