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文员招聘公告(288人)

2026/4/1 15:19:12

来源: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导语

2026年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文员招聘(288人)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10:00至4月10日16:00,考试时间:2026年5月10日 考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文员(公安分局岗位),合计2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热于奉献,且本人未存在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等不良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聘用要求(年龄、学历条件)根据岗位需要作调整,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简称“平台”)《浦东公安分局2026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4月3日10:00至4月10日16:00登录平台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

  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特别告知:(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告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3)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4)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2、笔试确认。采用线下笔试形式,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4月13日10:00至4月1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时间内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准考证下载。请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29日10:00至4月30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具体安排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22日10: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类全体考生平均分。

  6、面试安排。招聘单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5比例统一组织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面试预计在2026年6月中旬进

  行,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后续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相关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

  7、资格审查。在面试现场,正式面试前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中学历大专及以上的考生,面试时除按通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外,另需递交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包括: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zwfw.cscse.edu.cn/cscse/xlxwrz/391584/index.html)。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8、体能测试。报考岗位3的考生,面试入围人员另需参加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1.体测项目。测试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体测标准。1000米跑(男子)合格标准为≤4′35″,800米跑(女子)合格标准为≤4′36″。

  9、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组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1:1比例,则对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

  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10、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报考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一)体检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结合岗位需要,考生应无色盲、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等。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公安机关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11、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2、办理聘用手续。文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并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2204444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30);

  监督电话:2204523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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