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吕梁孝义市消防协管员招聘考试内容及安排
2024/2/23 17:57:52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体能成绩(40分)×50%+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体能测试
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招录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测评共分为四项,总成绩最高为40分,低于24分(不包含24分)不能进入下一项考核。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考核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附件3);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3.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资格复审
通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依据体能成绩(40分)×50%+笔试成绩(100分)×4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缺额,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同一岗位依据体能成绩(40分)×50%+笔试成绩(100分)×4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总分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谦德人力官方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
(6)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8)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9)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谦德人力官方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谦德人力官方公众号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