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第二次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25/11/12 9:19:36
来源:易考吧警法考试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辅警、禁毒工作者和流管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中等体型(BMI指数标准为18.5-23.9),无残疾、口吃、色盲、重度色弱、重听;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3.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龄:35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在报名当日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退役士兵。
若同时出现优先招聘条件的,符合条件较多的优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数量相同以序列号顺序优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