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工勤人员等级考试复习重点:法律常识100题(四)
2025/2/28 12:40:12
来源:易考吧职业技能鉴定招聘考试网
导语
2025江苏工勤人员等级考试复习重点:法律常识100题(四)
31.逮捕不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2.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
33.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支配。
3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
35.人的死亡是能够引起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件。
36.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3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39.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权利能力应该终止。
40.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