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社会工作综合)练习题及答案五

2025/7/27

来源:易考吧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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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述社会工作的含义。

正确答案:(1)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是秉持利他主义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解决其生活困境问题,协助个人及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职业活动。■(2)社会工作的基本内涵。①社会工作是由英文Social Work翻译过来的,在一些国家,这类服务活动又称社会服务或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服务是指包含了人文关怀的人性化服务,是以人为本,以帮助受助者走出困境为目的,同时又是非牟利的和专业化的服务。②尽管社会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都在变化,但其基本内涵却是不变的,它是秉持助人的价值观,运用科学方法的专业助人活动。
2). 结合你自己的看法,谈谈我国反贫困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与方向。

正确答案:(1)中国反贫困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①在农村反贫困领域。社会工作利用相关方法和技巧帮助农村贫困者,调动贫困者的主动性,实现政策的落实;提高他们自身能力的建设;发展和强化社区组织的功能;帮助农村贫困者自我决定和发展;并且积极行动来加强基层组织的作用。②在城市反贫困领域。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辅导、团体技巧、社区资源调动、咨询、培训等多种介入方式帮助贫困者解决生活困难;对贫困者进行生活与就业技能的训练;帮助贫困者建立自信心与良好的心理状态;开创非正规就业渠道,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重建其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2)中国反贫困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①社区发展取向。社区发展强调参与、合作、社区自助、领袖培训等主题,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全面的发展,在方法上注重教育与组织的双重作用。②加强民间组织在扶贫中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非政府组织在扶贫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我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农村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远来看,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无疑会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壮大,政府部门自上而下与民间组织自下而上的扶贫相结合会极大地促进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③重视贫困者能力建设。社会工作提供的帮助不仅仅是缓解贫困者的贫困和困难,更应该贯彻“助人自助”的理念,帮助贫困者发展足以面对贫困的能力,以免其再次陷入贫困。④树立更加广泛的资源意识。社会工作者应该树立全面广泛的资源意识,并且积极调动一切资源来帮助贫困者,丰富贫困者的资源。
3). 试述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①被判处管制的。②被宣告缓刑的。③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④被裁定假释的。⑤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2)社区矫正的任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社区矫正的任务主要是:①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③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3)国家各机关、部门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分工。①人民法院——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②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③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④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⑤民政部门——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并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之中,指导居委会积极参与。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4)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①接收制度。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看守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7日内,将矫正对象的各类法律文书及其相关材料送达其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并责令矫正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5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②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对不服从教育矫正的矫正对象及时采取训诫等措施,对脱逃监控的及时抓捕,对重新犯罪的及时处理,确保不脱管、漏管。③教育制度。司法所要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④考核及奖罚制度。司法所要建立考核制度。对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减刑奖励;对不服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的处罚。表扬、物质奖励及警告由司法所提议,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提议,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⑤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矫正对象提供培训机会并指导就业。矫正期在3个月以上的矫正对象,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现行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司法所负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情况。⑥解除制度。矫正期已满且未重新犯罪的,由司法所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予以宣告。⑦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要建立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按期解除社区矫正的,矫正档案由司法所保存(10年),被收监执行或因重新犯罪被处理的,档案材料随之转执行部门。⑧监护制度。司法所要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居委会签订监护协议,督促其履行对矫正对象的监护职责。⑨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必须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⑩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各级矫正组织要定期对矫正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矫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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