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概论)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一(4月9日)

2026/4/9

来源:易考吧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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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概论)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一
1). 简述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的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1)国际法把国家的权利分为基本权利和派生权利两大类。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当然享有的权利;派生权利是从基本权利引申出来的,或者是根据条约取得的权利。■(2)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①独立权。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上的体现,指的是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事务而不受外来控制和干涉的权利。它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意味着国家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二是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处理本国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的排他性。在当代,独立权的内容有了新的发展,不仅指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还包括国家在经济上的独立。■②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而不问国家的大小强弱,也不问其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如何。现代国际法更注重国家在实质上的平等,即在公平基础上的平等。■③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主要有两种:一是属地管辖权,即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或发生的事件,有权按照本国的法律实行管辖;二是属人管辖权,即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问其居住在国内还是国外。根据条约义务和国际惯例,国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有某些例外:a.国家不能对在其领土内的外国国家元首、外交代表行使司法管辖权。这称为外交豁免。b.国家不能对其他国家的国家行为和财产行使司法管辖权。这称为主权豁免或国家豁免。c.为了保护国家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在一定条件下,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所犯某些罪行实行管辖。这称为保护性管辖。d.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如战争犯罪、海盗行为等,由于危害人类的共同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以及罪犯的国籍如何,各国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这称为普遍性管辖。上述四种例外,前两种是对国家管辖权的限制,后两种则是国家管辖权的扩张。■④自保权。自保权是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而具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略;二是当国家遭到实际的武装攻击时,有权进行单独或集体的自卫。但是,国家行使自保权,不得造成对他国的威胁,并且不得违反对其有效的有关裁军和军备控制的条约义务。■(3)国家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是相互统一的。任何国家在国际法上都是既享有权利,同时又承担义务;而且一国的权利往往正是他国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一方面,国家享有上述各项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负有不侵犯他国基本权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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