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行政法学与刑法学)冲刺试题及答案一(2月16日)
2026/2/16
来源:易考吧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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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行政法学与刑法学)冲刺试题及答案一
1). 简述武器装备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武器装备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都是行为人违反某种规定,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但三者有严格的区别:■(1)武器装备肇事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人员。■(2)武器装备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武器装备肇事罪要求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后二者则无此限制。■(3)武器装备肇事罪的客体是部队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体主要是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该罪所指的危险品不属于“武器装备”的范围。
1). 简述武器装备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武器装备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都是行为人违反某种规定,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但三者有严格的区别:■(1)武器装备肇事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人员。■(2)武器装备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武器装备肇事罪要求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后二者则无此限制。■(3)武器装备肇事罪的客体是部队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客体主要是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该罪所指的危险品不属于“武器装备”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