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5/7/23 12:24:49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导语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地址: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210人社会议室(龙港区文化路26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本人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签字处须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lgqrcyj@163.com,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查询的一个月内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海外院校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教育部历次发布的当期学科指导目录中的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的专业类别所属证明;
(7)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8)报考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内有党组织批准印章)的复印件,预备党员请在证明中说明;
(9)报考岗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需提供《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6),在考察环节时应主动递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7)和《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凭证》(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可提供在社保APP查询截图的纸质版);
(10)报考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和真实有效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书或盖有单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8)等。报考岗位没有该项要求的,不需要提供;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12)所有考生需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9);
(13)所有考生需提供《考生回避承诺书》(附件10)。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龙港区委组织部和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四)面试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果某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且分数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否则不能聘用。
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1:5(含)比例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当某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比例时,则该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初选,结果使其岗位和人数比例达到1:5。初选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组织。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龙港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本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则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龙港区委组织部和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按管理权限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中共龙港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龙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