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报考指南--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2026/2/6 9:19:24
来源:易考吧
导语
一、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方式是什么?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题”或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Adf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在网速较快的环境尽早注册、尽早报名,避免后期集中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流程视为自动放弃。他人代报,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报名时,对操作系统和使用浏览器有什么要求?
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windows系统,同时建议采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8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网上报名系统。其他操作系统或浏览器如遇异常,请及时更换。
3.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网站公告、考生注册、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网络身份认证凭证,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扫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照片、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考试地点、选择招聘岗位、报名确认、资格审核(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指南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查询岗位计划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
(2)用户注册:即日起至2月12日12:00。报考人员完成用户注册,为正式报名做好准备。
(3)网上报名: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2:00。报考人员完成报名流程并报名确认后,等待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核。
(4)网上资格审核: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2月12日12:00前,按审核意见调整、补充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12日12:00至2月12日17: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24: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
(6)打印准考证: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缴费(含减免考务费)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注意: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户名、密码、本人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2)姓名、身份证号码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本人手机和邮箱将作为报考人员接收相关考试信息或验证信息的工具,请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和邮箱信息真实并和本人相符。他人代报,后果自负。
(3)同一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只允许注册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4)本次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是招聘过程中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关注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并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5)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
(6)使用他人信息恶意注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如何选择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区。为便于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慎重选择考试地点(考区)。
拟选择考点城市为沈阳市、大连市的报考人员,如果报名人数较多,部分考点将安排到距离市区较远的郊县,请慎重选择,建议非沈阳或大连本地的报考人员科学选择省内其他考点城市,并提前安排好出行等相关事宜。
二、报考条件与资格审核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7.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招聘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24年1月1日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9.202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应聘?
202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应聘。
10.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如何理解?
招聘岗位设定学历为“中专及以上”的,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设定为“专科及以上”的,大专、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设定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设定为“研究生”的,只招聘研究生学历层次人员。招聘岗位设定学位为“学士及以上”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设定为“硕士及以上”的,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设定为“博士”的,只招聘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11.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如何掌握?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
12.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应聘?
辅修的第二学位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应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13.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报考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其计算方法为:从工作开始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止,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4.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查询。
15.提交资格审核或改报岗位是什么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24小时内提出具体资格审查意见。提交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12:00。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并“报名确认”,进行提交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尽早报考,避免错过时间、影响报名。
16.提交或改报岗位注意事项有哪些?
(1)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报考岗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后必须再次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招聘专题的相关通知。
(4)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多选。(含2026年2月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沈阳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所列岗位)
三、缴费与减免
17.考试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价格函(2023)2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8.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1)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2月6日9:00—2月11日12:00,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4)受理方式。笔试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5)提交的材料。
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②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受理流程。
①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务必选择“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如选择生成订单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②在“减免申请登记表”中上传手写签字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一)”中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二)”中上传。证明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所有页的图片,图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图片要求清晰、内容完整,不影响阅读和辨认。
四、笔试与面试
19.笔试成绩如何发布?
笔试成绩分两批发布:第一批发布综合行政执法类笔试成绩;第二批同时发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类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20.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1.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笔试结束后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22.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体检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
2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单位)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应聘人员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单位)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4.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六、违纪违规处理
25.应聘人员在报名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26.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27.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28.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第八条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七、其他
2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回避按什么政策执行?
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30.本次招聘考试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31.《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仅适用于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