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物流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注意事项
2021/9/29 14:13:39
来源:易考吧职称评审招聘考试网
导语
1、评审范围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汽车及筑养路机械运用工程、水运工程、地方铁路工程、物流工程等。评审标准继续按现行评审标准执行。
2、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3、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按省人社厅下发的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5、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答辩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评审。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和衔接机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具体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执行。
7、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具体按照人社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8、评审费用按照黑价联〔2017〕30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200元。
材料报送地点:黑龙江省公路路网监测中心后三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