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2026/4/8 14:59:57

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

2026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开展202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方式:请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http://hljzc.renshenet.org.cn/)进行申报,提交后下载并打印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审核时间:2026年4月27日—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地点: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67号窗口(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820号);

  三、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两份(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基层单位意见”处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流动人员审查表》一份(平台下载打印,“基层单位意见”处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2);

  (三)毕业证书原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提供);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

  (五)《劳动合同》原件;

  (六)档案袋自备(正面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目录)(附件1)。

  四、审批时限

  审批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劳动合同要求:

  本科学历需提供存续劳动关系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专科学历需提供存续劳动关系满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具体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要求劳动者所学专业须与实际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劳动合同认定有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止;

  (二)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纸质材料均为原件。请将所有材料装到自备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目录》(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齐全、加盖单位公章。请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电话:

  职称咨询服务电话:0454-8225015

  职称服务平台技术电话:0454-87097652、87097653

  附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目录》;

  2.《流动人员审查表》;

  3.流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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